品牌,能夠為企業帶來高額附加值,助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。為此,許多農業企業以極大的熱情投入到品牌建設中來。
由于品牌對于農業企業來說是一項新事物,又確實有一些專業上的難度,許多企業做了品牌的形,沒有品牌的實,進入了誤區,終究沒能塑造出能夠產生市場實效的品牌。
常見有四大誤區,我們分別做下簡要解析。
誤區1:有了商標就有了品牌
商標是工商管理概念,品牌是市場經營概念,注冊商標和經營品牌都很重要。
但注冊商標只能表明品牌受到了保護,不能代表品牌取得了成功。品牌成功與否,是競爭說了算,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。
然而,很多農業企業,熱衷于注冊商標,但不注重經營品牌,以為有了商標就有了品牌,一旦商標通過了注冊,品牌工作也就完成了。
殊不知,商標注冊只是農業品牌的第一步,除了商標注冊,企業還要進行品牌戰略定位、產品結構設計、營銷傳播與推廣、內部運營與支持等一系列全局的、長期的工作。
以此持續構建品牌認知,不斷積累品牌資產,讓品牌在消費者心智中注冊,成為消費者的首選。
誤區2:將產地名稱當作品牌名稱
我國幅員遼闊,知名的地方特色農產品數量眾多,比如眾所周知的吐魯番葡萄、洛川蘋果、寧夏枸杞、陽澄湖大閘蟹等。這些地方品名,是該地的金字招牌,知名度高。
因此,我國很多農產品企業在經營地方名品時,普遍的做法是用“產地名+產品名”作為品牌名稱,比如“三亞+芒果”“會理+石榴”“煙臺+蘋果”等。
但是這些地方名品,品牌所有權并不完全歸企業獨有,區域內的其他相關機構、企業、個人等也可以使用。是否可以使用產地名稱作為品牌名稱,要具體對待,不可一概而論。
用產地名稱作為品牌名,僅適用于集體商標和政府商標的區域公用品牌。對于不是區域公用品牌的,也沒有掌握產地品牌所有權的農業企業,不能輕易將產地名稱當作品牌名稱去使用。
明明可以搭產地名稱的便車,為什么不能用?
因為這樣做,雖然前期更容易進入市場;但長期來看,僅靠產地品牌單打獨斗,企業不僅無法守住和獨享自身經營成果,還會因為產地品牌本身缺乏約束,而導致出現品牌公地現象。搭車蹭光、監守自盜、假冒偽劣等一系列不規范經營企業橫行市場,嚴重影響地方名品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聲譽。
一榮俱榮,一損俱損!對于沒有掌握產地品牌所有權的農業企業,一方面要納入區域公用品牌的管理,更為重要的是,要打造屬于自己的品牌,讓品牌為我所控,沉淀為企業的價值資產。
誤區3:缺乏差異化價值
做品牌,就是做差異。差異化是品牌存在的理由,是品牌競爭力的源泉。農產品品牌,要善于將內在價值和差異外在化。
然而,企業在實際經營品牌的過程中,卻發現根本找不到差異化價值,也無法傳達出實實在在的有銷售力的差異化價值。
于是,出現在市面上很多農產品,品牌內涵和產品包裝,要么是什么都不說,空無一物;要么是說了等于沒說,價值空虛。
顧客因差異而選擇。品牌缺乏差異化價值,沒有提供選擇理由,實現不了指牌購買,品牌競爭力等于沒有,那顧客為什么要選擇你,為什么還要付出更高的價格?
品牌沒有競爭力,等于甘愿讓經銷商和顧客用純粹的價格來選擇,大概率是劣幣逐良幣,好產品賣不出好價錢。
因此,打鐵還需自身硬,找到品牌的差異化價值,才能讓品牌獲得高額的附加值,具備永恒的競爭力。
誤區4:不注重產品包裝
很多農產品企業,重研發、重生產,甚至有錢投廣告,卻唯獨不重視不用額外花錢的包裝,認為包裝就是解決產品的“包”和“裝”。
“包”是用來保護產品,保證產品在倉儲、運輸和銷售過程中完好無損;“裝”是用戶來裝飾美化產品,提升顏值,僅此而已。
這是一種片面的、錯誤的包裝觀。包裝不是包裝那點事,當今市場,包裝的作用早已變得更加多元和戰略化。
包裝是企業和品牌的戰略載體,是產品也是產品的賣點,是貨架展示也是導購員。
從創建品牌,吸睛獲客,推銷賣貨,再到充當企業媒體,承載和落實企業戰略,一切你能想得到的經營任務,包裝都在默默承擔并成功勝任。
因此,我們絕不能孤立地看待包裝,而是要以商業的眼光來看待,將賣貨作為包裝的唯一目的,精心策劃和設計包裝,科學安排賣貨信息,完整注入賣貨五力,讓包裝引人入勝,主動賣貨。
上述4大誤區,希望對農業企業,有所啟發和警醒,幫助企業在建設品牌的道路上,少走彎路,少踩坑,早日塑造出能夠產生市場實效的品牌。
四喜品牌升級研究中心:張正、倪飛、趙永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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