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營銷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在他的經典著作《市場營銷管理》中引用了美國市場營銷協會對品牌的定義,認為“品牌是一個名稱、術語、標志、符號或設計,或它們的組合,其目的是識別某個賣家或一群賣家的產品或服務,并將其與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區分開來”。
被譽為“世界整合營銷之父”的唐舒爾茨認為,品牌是買賣雙方都認可的,能夠為雙方帶來價值的東西。
兩位大師提出了自己的觀點,前者更具體,側重于品牌的構成及其差異化效果,后者側重于品牌的價值。因此,結合這兩種觀點,前者告訴我們,品牌策劃的本質是將企業或產品與競爭對手區分開來的,而后者告訴我們,投資品牌要注重其投資回報和品牌價值。??